(2026)苏0404破30号关于印章、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
公 开 人:**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
****年*月*日,******人民法院根据钟哲城的申请,裁定受理**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智戌公司”)破产清算一案,并于****年*月**日决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**分所担任管理人,指定徐鹂淑为管理人负责人。
管理人接受指定后,未接管到智戌公司包括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在内的任何印章,也未接管到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管理人现公告如下:
**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********ma**pgpd*p)遗失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在内的全部印章,以及营业执照正、副本,现声明作废。任何违法使用、冒用上述印章和执照的行为都将被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**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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